Monday, March 11, 2019

羊和狼群

羊和狼群

The Sheep and the wolves

羊和狼群



by Ray C. Stedman
(Former) Minister, Peninsula Bible Church, Palo Alto, California
呂清德譯


今天很多基督徒好像患了教會的精神分裂症(ecclesiastical schizophrenia);一方面被牧者催迫要從那些世俗不屬靈的活動及團体中抽離出來,另一方面則又要宣告福音是給世俗那些靈魂失喪的人。唉!真是進退維谷,何去何從。。。。

這要如何解決?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上“隔离” (separation)的觀念。當主耶穌向祂的門徒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 10:16)
這是很奇怪的現象,一般牧羊人都會儘可能把他的羊帶離狼群。

更何況主耶穌還是個好牧人,這好牧人竟然故意把祂的羊送入狼口。但這狼口的確是祂要我們到的地方,也是祂送門徒到的地方!難不成祂的羊沒危險嗎?當然有!那麼,這些羊的保護是什麼?是因為他們知道只要緊緊的和牧人隨時連繫就能對付那些隨時會出現的危險;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因那來自牧人所賜的內在力量絕對足於應付狼群外在威脅還綽綽有餘。

耶穌告訴父說:「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父是如何差遣呢?就是差羊到狼群中;而這群狼也做了最惊悚駭人的事,然且最終羊還是得勝了,耶穌不是特別為祂的門徒向父禱告:「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 17:15)


到底耶穌在地上時所採取的是何種形式的隔離?是不是這“隔離”讓敬虔的法利賽人針對祂說:「這人竟然和稅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可 2:16)法利賽人不是充滿敵意的指摘,而是很驚訝,他們是驚奇祂竟然願意和罪人混在一起,他們害怕祂會因為這樣的接觸而被沾污了,但祂不可能被沾污的。實際上,祂還吸引了這些稅吏罪人到祂跟前,并用祂的純潔洗淨他們的污穢。

「但」你說:「主是道成肉身,我不可能像祂一樣和罪人一起,我沒有祂的力量和純潔。」你錯了,你有的,不然這經文是什麼意思?「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 1:27)靠著基督加給的力量,凡事都能做。「父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這不意味著所有祂的資源都要供我們使用嗎?

主是不是要祂的子民從那些世俗不屬靈的活動及團体中抽離出來?絕對不是!祂要我們和世界混在一起,和不信者同吃喝,和他們交朋友,進入他們的家中,也自由自在的邀請他們到我們家坐坐。但祂同時要我們記住的是,如此做是會有很大的危險,我們就恍如在狼群中的羊。一旦和牧人失去緊密聯繫,一點點丁對狼那誘餌的屈服,整個狼群都會張牙舞爪的撲向你,讓你碎尸萬斷。周遭雖充滿了詭詐危險,但卻是神要我們到的地方。基督徒是被期望活在屬靈的邊界,隨時提高警戒,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也隨時向主支取力量。

但約翰的警告又是怎么一回事:「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一2:15)還有雅各那尖銳的話語:「豈不知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嗎?」(雅 4:4)的確是如此!他們兩位是警告同一件事:羊在狼群中的險象環生。危險不是來自和世俗做朋友,而是愛戀上了世俗。只要羊一直扮演他是神的羊的角色,他在狼圈是安全的;但當他忘了他是羊,開始以為他是狼,同時思想也開始像狼,那他就真的陷入可怕的危險。基督徒要小心謹慎使用世俗的東西,而不是去愛他們,忽略了這就真的是與神為敵了。

這隔離的觀念讓我們從那枯燥,了無生趣的修道生活中脫綁出來。實際上,冒險的去用神的愛來感染每個人,向世俗的人們散發神的愛,是充滿驚險但同時也有是富有挑戰性的,基督徒的生活需要全神貴注但也是多姿多彩的,因為旅途雖然有危險,但靠著神的力量擊敗黑暗及邪惡是令人振奮雀躍萬分的。

這樣的觀念也使讀經和禱告變得很重要及很有用。沒有什麼比時時刻刻帶著警惕的心更願意去操練自己及磨利武器,是什麼能應付屬靈的危險呢?當然是經文和禱告。

很顯然的,若隔離就是把一切危險給剔除掉,那麼同時也除掉了一些成就及激勵成長的誘因。如果試圖把孩子養在完全基督教的環境 ── 學校,朋友,社團,聚會,等等……。無非是製造一群對非基督徒世界沒有興趣也無影響能力,且嬌生慣養,弱不禁風的下一代。

若以上是對的,那我們做父母,牧者及主日學老師一昧讓孩子們成長,卻沒教他們如何憑信心去打一場屬靈的戰爭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們教他們迴避邪惡 ── 卻沒教他們勝過它;直到他們最終需面對這邪惡世界時,很容易就不堪一擊或逃之夭夭。只有少數學習到做為一位基督精兵必備的操練方能即時緊急調整而生存。

我們必須聽主的話語:“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 去做我的工,尋找失喪的靈魂並為我贏得他們 ── 用我的方式,和他們做朋友,做他們的心腹,做他們的伙伴 - 暴露在如同我面對的危險,世界的蠱惑,肉体的自私,甚至暴露在魔鬼面前 ── 但用我的武器來勝過:對神的信心,對祂話語的認識,不停禱告,及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這是祂的命令,我們要裝備自己,同時也要我們的孩子服從。

有人問:「我們要如何處理這經文“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后 6:14)
誠然,此經文看來像認同孤立主義式的隔離,但仔細思考,這經文是強烈支持我們相信是主要我們追隨的那“羊在狼群中”的觀念。

用“軛”來舉例,可參考申命記二十二章十節神警告祂的民:「不可並用牛、驢耕地。」這是因為這兩種動物天性不同,驢習慣性走得比牛快,兩種動物同時對所施的命令有不同反應。當這兩種不同的牲畜共負一軛時,犁起地來,你會一個頭兩個大,沮喪萬分。但這里並沒有反對牛和驢生活在一起,一起居住在同一個牧場,一起進食,一起喝水,等等。。只是所禁止的是共負一“軛”,這把兩種不同天性的牲畜強制性的匹配,既使是動物也不容易生活。

所以基督徒可以自由自在的和非信徒交往,甚至加入有共同嗜好的俱樂部,只要彼此之間的往來不涉及到法律或道德上對某個行為或勾當的允諾。婚姻就如同共負一軛,這涉及到兩個天性不同的個体在法律上要共同做出承諾。教會可用此經文來禁止信徒和非信徒的婚姻結合。生意上的伙伴很多時候就如同共負一軛,而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則不可如此視之。這交往是有疆界的,每個人需告訴他自己什麼是正確的行為,及要緊記“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羅 14:4)

基督徒要記著梭羅(Thoreau)所說的:「如果我的步伐和世俗的其他人不一致,那是因為我在聽另一端的鼓聲。」

我們必須不付代價把步伐緊跟著“另一端的鼓聲”。但要記著我們的總司令在世上的步伐校準這另一端鼓聲時,並沒防止祂自己和罪人同吃喝,或防止自己成為“罪人的朋友。”神呼召我們,希望我們興眾不同,但不是失去鹽味。我們是分別為聖,但不是和他人分開。我們該刻意尋找一個地方是“人生擁擠的交叉路口”(Where cross the crowded ways of life)而他們唱:

“我要榮耀十架的基督”。這是危險的地方,但卻是我主要我到的地方 ── 如羊置身在狼群中。也只有在這樣的地方我們才能完成使命:“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原載 文橋 第96期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