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7, 2020

有一位教會姐妹也不知從那里聽來,

說有人告訴她,不可庆祝中秋節,

因為庆祝中秋節,上帝會生氣。

除了不可庆祝中秋節,

還有一定要守猶太人的律法。

我問她為什麼?

她搬出了雅各書什么亞伯拉罕獻以撒,是行為稱義。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是行為稱義。

我告訴她,其實雅各要說的是有了信心,一定就會有行為。

而且雅各還說: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2:10)

我問她你現有吃豬肉嗎?

她說少吃了,因為聖經說豬肉和兔肉不潔淨,不潔淨意思就是不清蒸,

我說要遵守全律法,按雅各的說法,

不只不可以少吃,還要完全不吃,而且

蝦,穌東,魷魚,咖喱魔鬼魚和水中凡無翅無鱗的魚類都不可吃。

不然就是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她聽到不可以吃咖喱魔鬼魚,

悻悻然!

因為我知道她超愛吃咖喱魔鬼魚。

 


Monday, October 5, 2020

十诫

【十诫】

 

"十诫不难守" - 其實說出這話本身是很不自量力的。

很多人以為雅名是說行為稱義。

其實雅名要說的是有了信心,一定就會有行為。

雅名書里你會看到,

雅名和耶穌一樣把律法提到很高。

耶穌說你沒犯姦淫,但腦里想,也是犯姦淫了。

雅名書里說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2:9)

雅名書也說:有人沒衣服穿,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只是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2:16)

而沒救濟他,是沒用的!

雅名書還說,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2:10)

意思是說如果你要守全律法,不吃申命記說的豬肉,

那你蝦和水中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

 

你若不是不懂律法之高標準,不知道律法之聖漯,就是你太小覷律法了。

人得救只能靠恩典。

根本沒辦法因守律法得救。

所以有一位守律法,守到你根本沒辦法捉到他痛處的保羅,

他自稱:

就律法上的義說,他是無可指摘的。(3:6)

他知道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保羅說: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7:9-10)

 

就熱心說,保羅是逼迫教會,是逼害基督徒的,(3:6)

他以為他是替天行道,但卻是逆天而行。

所以他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因為他知道,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因行為稱義。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20

六祖丶神秀丶保羅

 當我要和人講解「律法和恩典」,偶而我會講下六祖慧能這故事:-

六祖的師父是五祖。
五祖老了,要传授接班人,以示公平,就叫弟子們作偈。
大弟子神秀当场写了一偈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看偈如看人,給人感覺就是循規蹈矩,時時刻該都在靈修,
行為儉點,不逾越,不作壞事。
道德制點很高,富丽堂皇。
像哈迪,像玻璃市宗教師,
其他人自知不如神秀,沒人再敢作偈。
慧能不识字,卻叫同伴替他写上了一偈。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五祖见后,说无人开悟,把两偈都抹去。
三更半夜招传慧能,秘授《金刚经》,
把禅宗的《木绵袈裟》也交了给他,
叫他连夜逃亡。
神秀知道后派了手下弟子追杀慧能,
企图夺回《金刚经》与《木绵袈裟》。
聖經耶穌時代有一出名猶太教宗教師,名叫保羅,
耶穌被釘十字架死後,基督教被耶穌門徒傳開,
基督教教義和猶太教是大相逕庭,截然不同。
此人為了維護猶太教到處追杀耶穌信徒,他和神秀一樣,優秀,時常靈修,
行為儉點,不逾越,守全律法,是大師,不作壞事。
但保羅遭遇和神秀不一樣,神秀據說也成一派宗師,但不被承認是禅宗真傳。
當一個人守律法,修行很高時,不曉得做的卻是壞事,
想像下!一位大半生,自以為替天行道,認為自己所作所為是那麼的正義。
替上帝做了那麼多好事,心里想終有一天,上帝一定會報答他。
但有一天,上帝真的化成人了,向他說卻是: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徒26:14)
這位律法的熱衷份子,才意識到他一生所作所為原來是在用腳踢刺。
保羅比神秀幸運,他遇到了耶穌。
保羅最後成了基督教最偉大的宣教士,這是恩典。
當你以為自己是菩提树, 心如明镜台時,那是律法。
律法的結果是滿身尘埃, 污穢不堪,而不自知。
當你知道原來你一生是在用腳踢刺,在逼迫神,而神卻依然沒放棄你,那絕對是恩典。
注*「用腳踢刺」農夫用語,形容牛耕地時,主人在後面用長刺引導牠走正路,每次牛離開正「軌」,
主人便刺牠一次,使牠歸回正途,牛是不能越過主人的旨意。

Monday, August 10, 2020

邪靈丶断开魂结丶聖靈

 很多人以為我們身上有邪靈,

所以聖靈就無法工作。
好比愛吃巧克力,就有巧克力的邪靈。
愛吃珍珠奶茶,就有珍珠奶茶的靈。
愛打電玩,就有打電玩的靈。
懶惰的靈,貪玩的靈,愛吃的靈,淫蕩的靈。
所以一定要断开魂结,断开锁链,断开一切的牵连。
断开一切不好的靈。

其實聖經并沒說「邪靈和聖靈」相爭。
聖靈沒有那麼弱,打不贏这些邪靈。
所以沒有什麼邪靈之說。

聖經說的是情慾和聖靈相爭,不是邪靈和聖靈相爭

加5:17 :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情慾也不是你以為的Sex情慾 - 希臘文是sarx {sarx} Strong's Concordance 4561有時聖經翻譯成肉體,英文叫flesh, carnal, carnally minded 身體

有人的肉身, 指活在世界上的一些身體的局限, 有血肉之軀的生物, 人的本性, 地上的後代的意思。
很多時候指的是血統,學識,身份,名望,地位等。。。(參腓利比書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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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和聖靈相爭】

那情慾是什麼?因翻譯的原故,我們以為是Sex
情慾 - 希臘文是sarx {sarx} 英文叫flesh, carnal, carnally minded
carnally minded, google
翻譯是肉欲的。

大家更加以為是Sex



腓利比書3:3-6 保羅所指的肉體(情慾sarx {sarx}) 是【身份,血統,良好教育(名校),
名望和地位等】

很多時候肉體(或情慾)并非不好,就像律法,并非不好,保羅說律法是公義、良善的。
簡單的說sarx {sarx} 其實就是地上的事,是血肉之軀的,是血氣的,是我們人想的。 


而聖靈想的則是天上的事。

舉個例子: 有一教會宗派,要辦個全國長年會議。


開會討論要在何處舉行? 執事,长老們首先當然考慮的是人數,出席率,經費等地上的事
, 是血肉之軀會想的。


剛好有一個地方剛開了個會所,就有位长老提議可搞個會所開幕典禮兼舉行長年會議,
正好當地會所有位拿督,有錢,又可以出錢,有身份,大家一定會賣面子,
加上會所開幕,一定有人潮。

人數,出席率,經費都解決了。

但是不是神的意思?

或許神看的只是那次會議是否會有人受惠,人數,出席率不是他的旨意。

人數,面子,排場都是地上的事。

你也可說是你禱告了,神給你的idea。

當然可以!

如果idea來自神,經文說:-

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若來自情慾則是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等。。。。



Friday, March 15, 2019

後基督徒思想

後基督徒思想(The Post-Christian Mind)-Harry Blamires



在這令人不安的社會,或許很多人會問:「我們如何在面對這樣混濁的社會,還能相信有一位好的真神。」作者說我們可向提問者問回這樣的問題:「我們如何能期盼這世界明天會更好,若世人都蔑視神的律法。」


巴刻在為Blamires這本The post Christian mind – Exposing its destructive agenda的序中一開始用了魯益斯(C.S. Lewis)那尼亞童話故事那詭詐的猿猴薛福特所欺騙的謊言:「泰西(Tash)只是阿西能(Aslan)的另個名字,是兩位一体」),前者是邪惡之神, 後者是代表正義之神(暗喻魔鬼與基督教的上帝),這邪是正,正亦是邪,也是作者在本書中要提的觀念,很深刻的勾劃出了這不分青紅皂白,且善惡不分年代的後基督思想(The post-Christian mind)。


在魯益斯用他的童話故事反映他對當時那些自由學派的神學家企圖同化其他宗教且相互篤信的看法,而Blamires所謂的post-Christian era,卻是更多的人認為全世界的宗教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是外表不同而已, 比起魯益斯的時代有過之而無不及。

Blamires在書中對這年代很多混淆不清的觀念,對我們這時代很流行,大家認為對,視為真理的觀念,甚至拚命去爭取,如人權‧歧視‧自由‧民主‧價值觀等皆提出了很多反思,讓我們思考,如時下大家高談闊論的“人權”,由這“人的權利”延伸出來的有兒童權利,少數族群,弱勢團体的權利,甚至大伙很“人道”的關心到囚犯,同性戀的權利。

作者認為人們已濫用了“權利”這詞,如婦女“有權利使用她自己的身体”,這論調引申出來的是,我可以拍色情寫真,可以濫交,可以有很多性伴侶,可以墮胎等,作者認為此論調根本是不存在的,他也不是從基督教的觀點,如“身体是聖靈的殿”所以我們必須放棄此權利來看待此事。他所謂的我們連“選擇”尊敬我們的身体也不是從上述的聖經觀念出來,他認為我們根本無法選擇我們要成為男或女,更可憐的說法是我們根本也無法選擇我們的身体,我們必須無可奈何或欣然接受這上天所賦的一切,不管是男是女或殘缺不全,況且我們對我們身体的“所有權”是那麼的薄弱,根本都無法防止其衰老及朽壞。

作者要我們思考的重點不是在它的“權利”,而是它的“義務”。就如會眾到教堂是義務,不是有“權利”要教會把崇拜弄得有聲有色去吸引他們。

作者要大家驅使自己與其問:「我可以得到什麼回饋?」不如問::「我可以做什麼來回報?」;也不要問:「我有什麼權利?」而是應該問:「我的義務是什麼?」。

作者提出在這世俗化的年代,再加上傳播媒体的錯誤渲染,很多字眼如“家庭”和“性關係” ,已因文字上的錯誤應用而造成其觀念偏離,甚至本末倒置了。

“家庭”的意思一直是指“一對父母,加上一群兒女”,但近年開始有“單親家庭”這字眼的出現,而原本“性關係”這字眼給人的觀念就是一男一女也就是說異性間才能有的關係,但最近出現了“異性間性關係”(heterosexual),為了把“同性戀性關係”這不正常的“性關係” 分出來,英文原本就有homosexual這字眼,根本不需把原本正常的sexual多加個前置詞“hetero”,企圖把本來“正常”的一男一女“性關係”變成不正常化;不正常的“同性戀性關係”變成正常。

作者在這言語上的課題提了個常態(NORM)和異態(VARIANT)的觀念,并用金銀島的獨腳船長作例子,問說我們是否可以為了討好金銀島的獨腳船長,而把其他都有雙腳的船員稱為“雙腳船員”,把異態顛倒成常態。

顯然的我們已經本末倒置了,在我們東方社會也深受此語言的影響,如“另類”,我們有另類音樂人,另類文化人,“另類”變成“流行”,“流行”的變成“正常”,而“不另類”的變成“不正常”。

同樣的“流行”也把我們的社會帶入一個價值觀完全混淆的時代,我們以為這時代已經不再流行貞操觀念,所以婚前性行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作好防範措施,不懷孕就好了,這年頭沒有人再那麼古板了。作者提到貞操和誠信這些美德,難不成還像股票一樣有起有落,會因道瓊斯工業指數或市場的變動而改變,不是的,貞操和誠信是亙古不變的,其價值觀不該受時代的變遷而有不同的價值。

這時代很多人都會談到歧視這觀念,英文Discrimination這詞,現今大家在用時是帶有貶意,是一種蔑詞,就像我們中文翻譯成“歧視”,西方社會在用這字時也就含有“歧視”的意思,但真正Discrimination的意思該是看到某一群体有需要,而給他們不同的待遇,例如在一個大樓進口處弄個斜坡,方便殘障人士可推輪椅上下,那才是Discrimination的意思,不是歧視,是“不同的待遇”。

作者舉了個很令人省思的真實例子,美國一童子軍團体因為禁止一個同性戀者的加入,而被上訴庭判為違法。童子軍團体禁止此人的加入所持的理由是因為團規有一條是團員需“道德行為上良好”,該仁兄也承認他是同性戀者,上訴庭判為違法的原因是因為童子軍違反了州內“不可歧視”法令(nondiscrimination laws)

針對歧視這觀念,作者在此書中提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如一個孌童者到一個幼兒園去上班,或更甚的是一個從屍体上可得性滿足的變態佬到殯儀館上班,難不成我們在聘用時不需知道這些人的變態性傾向嗎?

在基督徒思想Christian mind和後基督徒思想Post Christian mind之間產生越來越大的鴻溝,作者提醒基督徒是否已忽略了以十誡為我們行為的首要原則(first principle)

在這令人不安的社會,或許很多人會問:「我們如何在面對這樣混濁的社會,還能相信有一位好的真神。」作者說我們可向提問者問回這樣的問題:「我們如何能期盼這世界明天會更好,若世人都蔑視神的律法。」

我們常問死刑是否該廢除?作者指出這“該”字應該是用在“人是否“該”謀殺另一個人”。當我們在討論是否該在學校分派避孕套給男生以防止AIDS,或分派避孕丸給女生防止懷孕時,是否該思考一下基督徒的首要原則。

作者書中對自由,民主談了不少,基督徒實行民主是因為認為人會犯罪,會受不住誘惑,會腐敗,所以個人的權利需獲得人民的制衡,民主是建立在基督教義的原罪上。自由更不是隨心所欲,而是因為承諾應允某事所得的空間,不逾越才是自由。

在結尾,作者說西方基督文明已讓一股邪惡力量瓦解,他稱為瓦解的十大法則
(Decalogue of Decomposition見書頁205),好比原是絕對的,邪惡力量把它變成相對,傳統的化為不名譽,本是客体的變為主体等。

作者也意識到我們也無法和它正面衝突,因為很容易會被標上“老古板”(prigs)的標籤,(作者在此書中常用的一個字眼)。這是一本基督徒該讀的書,畢竟這是個黑白、是非難分的時代,免得被邪惡力量侵襲了還不知道,或恐怕已經被洗腦了。

作者結論提到,基督教教義已在後基督徒思想中被嚴重詆毀,尤其是受到傳媒的散播。他把所觀察到的稱為“惡意毀謗”(oblique smear),這些毀謗可在一些高級學術份子(highbrow),甚至中階學術份子(middlebrow)的一些文學批判中找到,作者用了一美國評論家對Gerard Manley Hopkin的生平所做的批評為例子,他指出這種“惡意毀謗”暗示縱容肉体的慾望和其他的癮好對心靈所帶來的毀滅程度還不如因為崇拜,禁食,禱告和紀律所帶來的嚴重,是和非的分別已混淆,看來…..

Tash is Aslan, Aslan is Tash

Tuesday, March 12, 2019

老婦人過馬路

老婦人過馬路





下面取材自 St. Louis Center for Christian Study 的傳單. 可到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or http://www.gregscouch.com/


在一個晴朗的午後,你走在一個行人道上,看到一個步履蹣跚,踽踽獨行的老婦人手里拿著拐杖正找人幫忙要越過馬路。

你會有下面三個options:-

1.避色目光接觸,假裝看不到那或許老婦人就不會請你幫忙。

2.你會停下來幫忙老婦人過馬路。

3.你會把她推向馬路,讓車輾過。

若沒有神,以上三種都可能會發生。

如果“人”非有目的的被創造,我們就不會有目的的被存活。

一個烤麵包機被製造的目的是烤麵包。如果我們“人”沒有一個製造者,我們的所作所為根本無所謂,根本沒有目的。

沒有目的,那道德是沒有一個基準的。

薛華Schaeffer很喜歡拿存在主義大師Jean-Paul Sartre所說的話來引申

No finite point has meaning without an infinite reference point.若無一個無限的參照點,沒有一個有限點是有意義的。--- Jean-Paul Sartre


同樣的沒有一個infinite reference point,“人”也是無意義的(Meaningless) 。

傳道書1:2:“Meaningless! Meaningless! Everything is meaningless!”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要了解“人”的重要或有意義否?那關鍵在這世界以外是否有位創造的神。如果這世界不是有個創造神,若沒有一個reference point,“人”的存在真的是虛空,真的沒意義。

沒有一位真正活著及和我們說話的神,我們“人”是荒謬的,是可笑的。沒有神,人沒辦法存在

只有在基督教里,才能對“人”的窘態(predicament)找到答案。

看看馬丁路德的所講的偉大的交換Great Exchange。

基督拿走了我們的罪愆,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難,因祂的受苦,我們被赦免,祂在世界上的時候向那些轉向祂的人無私的付出,因祂為我們的受罰,卻讓我們得到丰丰富富的恩典,丰丰富富的祝福。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2 Cor 5:21)

基督教里不是對“人”的窘態最好的答案。基督教是唯一的答案。
Christianity is not the best answer to the human predicament. Christianity is the only answer.

沒有神,我們是荒謬及該被詛咒的。
We can live neither with God nor without God
………..unless Jesus Christ was telling the truth when he spoke to humanity有神我們無法存活,也無法因沒有神而活著………..除非耶穌道成肉身是真的。

Monday, March 11, 2019

羊和狼群

羊和狼群

The Sheep and the wolves

羊和狼群



by Ray C. Stedman
(Former) Minister, Peninsula Bible Church, Palo Alto, California
呂清德譯


今天很多基督徒好像患了教會的精神分裂症(ecclesiastical schizophrenia);一方面被牧者催迫要從那些世俗不屬靈的活動及團体中抽離出來,另一方面則又要宣告福音是給世俗那些靈魂失喪的人。唉!真是進退維谷,何去何從。。。。

這要如何解決?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上“隔离” (separation)的觀念。當主耶穌向祂的門徒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 10:16)
這是很奇怪的現象,一般牧羊人都會儘可能把他的羊帶離狼群。

更何況主耶穌還是個好牧人,這好牧人竟然故意把祂的羊送入狼口。但這狼口的確是祂要我們到的地方,也是祂送門徒到的地方!難不成祂的羊沒危險嗎?當然有!那麼,這些羊的保護是什麼?是因為他們知道只要緊緊的和牧人隨時連繫就能對付那些隨時會出現的危險;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因那來自牧人所賜的內在力量絕對足於應付狼群外在威脅還綽綽有餘。

耶穌告訴父說:「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父是如何差遣呢?就是差羊到狼群中;而這群狼也做了最惊悚駭人的事,然且最終羊還是得勝了,耶穌不是特別為祂的門徒向父禱告:「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 17:15)


到底耶穌在地上時所採取的是何種形式的隔離?是不是這“隔離”讓敬虔的法利賽人針對祂說:「這人竟然和稅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可 2:16)法利賽人不是充滿敵意的指摘,而是很驚訝,他們是驚奇祂竟然願意和罪人混在一起,他們害怕祂會因為這樣的接觸而被沾污了,但祂不可能被沾污的。實際上,祂還吸引了這些稅吏罪人到祂跟前,并用祂的純潔洗淨他們的污穢。

「但」你說:「主是道成肉身,我不可能像祂一樣和罪人一起,我沒有祂的力量和純潔。」你錯了,你有的,不然這經文是什麼意思?「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 1:27)靠著基督加給的力量,凡事都能做。「父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這不意味著所有祂的資源都要供我們使用嗎?

主是不是要祂的子民從那些世俗不屬靈的活動及團体中抽離出來?絕對不是!祂要我們和世界混在一起,和不信者同吃喝,和他們交朋友,進入他們的家中,也自由自在的邀請他們到我們家坐坐。但祂同時要我們記住的是,如此做是會有很大的危險,我們就恍如在狼群中的羊。一旦和牧人失去緊密聯繫,一點點丁對狼那誘餌的屈服,整個狼群都會張牙舞爪的撲向你,讓你碎尸萬斷。周遭雖充滿了詭詐危險,但卻是神要我們到的地方。基督徒是被期望活在屬靈的邊界,隨時提高警戒,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也隨時向主支取力量。

但約翰的警告又是怎么一回事:「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一2:15)還有雅各那尖銳的話語:「豈不知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嗎?」(雅 4:4)的確是如此!他們兩位是警告同一件事:羊在狼群中的險象環生。危險不是來自和世俗做朋友,而是愛戀上了世俗。只要羊一直扮演他是神的羊的角色,他在狼圈是安全的;但當他忘了他是羊,開始以為他是狼,同時思想也開始像狼,那他就真的陷入可怕的危險。基督徒要小心謹慎使用世俗的東西,而不是去愛他們,忽略了這就真的是與神為敵了。

這隔離的觀念讓我們從那枯燥,了無生趣的修道生活中脫綁出來。實際上,冒險的去用神的愛來感染每個人,向世俗的人們散發神的愛,是充滿驚險但同時也有是富有挑戰性的,基督徒的生活需要全神貴注但也是多姿多彩的,因為旅途雖然有危險,但靠著神的力量擊敗黑暗及邪惡是令人振奮雀躍萬分的。

這樣的觀念也使讀經和禱告變得很重要及很有用。沒有什麼比時時刻刻帶著警惕的心更願意去操練自己及磨利武器,是什麼能應付屬靈的危險呢?當然是經文和禱告。

很顯然的,若隔離就是把一切危險給剔除掉,那麼同時也除掉了一些成就及激勵成長的誘因。如果試圖把孩子養在完全基督教的環境 ── 學校,朋友,社團,聚會,等等……。無非是製造一群對非基督徒世界沒有興趣也無影響能力,且嬌生慣養,弱不禁風的下一代。

若以上是對的,那我們做父母,牧者及主日學老師一昧讓孩子們成長,卻沒教他們如何憑信心去打一場屬靈的戰爭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們教他們迴避邪惡 ── 卻沒教他們勝過它;直到他們最終需面對這邪惡世界時,很容易就不堪一擊或逃之夭夭。只有少數學習到做為一位基督精兵必備的操練方能即時緊急調整而生存。

我們必須聽主的話語:“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 去做我的工,尋找失喪的靈魂並為我贏得他們 ── 用我的方式,和他們做朋友,做他們的心腹,做他們的伙伴 - 暴露在如同我面對的危險,世界的蠱惑,肉体的自私,甚至暴露在魔鬼面前 ── 但用我的武器來勝過:對神的信心,對祂話語的認識,不停禱告,及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這是祂的命令,我們要裝備自己,同時也要我們的孩子服從。

有人問:「我們要如何處理這經文“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林后 6:14)
誠然,此經文看來像認同孤立主義式的隔離,但仔細思考,這經文是強烈支持我們相信是主要我們追隨的那“羊在狼群中”的觀念。

用“軛”來舉例,可參考申命記二十二章十節神警告祂的民:「不可並用牛、驢耕地。」這是因為這兩種動物天性不同,驢習慣性走得比牛快,兩種動物同時對所施的命令有不同反應。當這兩種不同的牲畜共負一軛時,犁起地來,你會一個頭兩個大,沮喪萬分。但這里並沒有反對牛和驢生活在一起,一起居住在同一個牧場,一起進食,一起喝水,等等。。只是所禁止的是共負一“軛”,這把兩種不同天性的牲畜強制性的匹配,既使是動物也不容易生活。

所以基督徒可以自由自在的和非信徒交往,甚至加入有共同嗜好的俱樂部,只要彼此之間的往來不涉及到法律或道德上對某個行為或勾當的允諾。婚姻就如同共負一軛,這涉及到兩個天性不同的個体在法律上要共同做出承諾。教會可用此經文來禁止信徒和非信徒的婚姻結合。生意上的伙伴很多時候就如同共負一軛,而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則不可如此視之。這交往是有疆界的,每個人需告訴他自己什麼是正確的行為,及要緊記“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羅 14:4)

基督徒要記著梭羅(Thoreau)所說的:「如果我的步伐和世俗的其他人不一致,那是因為我在聽另一端的鼓聲。」

我們必須不付代價把步伐緊跟著“另一端的鼓聲”。但要記著我們的總司令在世上的步伐校準這另一端鼓聲時,並沒防止祂自己和罪人同吃喝,或防止自己成為“罪人的朋友。”神呼召我們,希望我們興眾不同,但不是失去鹽味。我們是分別為聖,但不是和他人分開。我們該刻意尋找一個地方是“人生擁擠的交叉路口”(Where cross the crowded ways of life)而他們唱:

“我要榮耀十架的基督”。這是危險的地方,但卻是我主要我到的地方 ── 如羊置身在狼群中。也只有在這樣的地方我們才能完成使命:“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原載 文橋 第96期


麥基洗德

麥基洗德


他是神祕人物。

舊約聖經只有兩處提到他。創世記(創十四:18-20)詩篇(詩一一○:4)

他無父,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七:3)

他的名字是麥基洗德, 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也是平安王的意思。(來七:2)

他是祭司,也是王。他非常,非常尊貴,他的地位高到甚至可以祝福亞伯拉罕,又賜禮物給亞伯拉罕。

聖經上說主耶穌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來六:20)

他的等次是高的,因他是神起了誓要立的,(詩一一○:4)所以說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7:16,21)

因為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來7:21)

對的! 主耶穌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利未支派的祭司是因為有死阻隔,(來7:23)不能長久。所以這不能長久的祭司制度,神看來是軟弱無益的,所以廢掉了。(來7:18)

也只有這位神起誓立的耶穌基督才是最美之約的中保,(來7:22)祂是復活的神,祂是永生的神,祂也是永遠的大祭司。

這永遠表示什麼? 表示我們將永遠稱義,我們的”義”是建立在主耶穌基督的”義”上。是永遠的,不是那靠行為稱義,時時刻刻戰戰競競,今天稱義,明天就可能失去救恩。但現在我們是永遠稱義,因我們的祭司是永永遠遠的大祭司。

因我們的祭司是永永遠遠的大祭司,也表示我們的蒙福是永遠的,是源源不斷的,這表示神的恩惠將永永遠遠要如同盾牌一樣,四面來護衛我們,賜福給我們。(詩5:12 )而我們也是永永遠遠的被稱義。

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如果祂觸摸我們的生命則讓我們有永生,那讓祂來觸摸我們的服事,相信祂必能讓我們的服事不朽并大大帶有能力,讓我們定晴在祂的祭司等次,相信那“永永遠遠”所帶來的果效必讓我們的身體得醫治,生命更興盛。

耶穌基督的祭司等次,不是今天祝福,明天詛咒,祂的祝福是永遠的,祂所帶來的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來6:19) 因為主耶穌基督是昔在,今在,明在永永遠遠同在的大祭司。

Sunday, March 10, 2019

【永生】丶【天堂】丶【地獄】- 6


【永生】丶【天堂】丶【地獄】- 6



其實耶穌祂很清潔的說了
祂來不是針對那些道行高,覺得自己可以靠修行達到聖人的地位,
特別是那種自以為很清高,道德制高點很高的人,
自我感覺良好,以為自己是聖人,已達到無慾無求
或以為自己道德很完美,能守住一切的律例,戒命。
頭後面有光圈,
是完人(完全人)那種!
耶穌好像對這些人沒興趣

耶穌是來拯救殺人犯,強姦犯,恋童癖的,小偷壞人不是道行高的人。
路加5:31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32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行高的人不需要醫生。
如果你問我這些人就不能上天堂了?
當然可以,只要他們能守住全律法
達到神的標準
只是到現今還沒一個人能達到神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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