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所賜的” – 英文聖經翻譯為Gift禮物。
救恩是禮物,多數華人收到禮物,會不好意思,總是想方法要回饋對方。
如印度屠妖節,印度同胞送些糕餅,我們會回饋對方一些“糖”表示感謝。
有人送禮,經過一番推辭,再收下,我們認為那才顯得謙卑。
卻不知對神所賜的這份禮物,最謙卑的心,就是收下,內心感恩說: 謝謝!
同樣對救恩這份禮物,我們以為表示感謝最謙卑的方式就是用好行為來回饋神。
卻不知你一生最好的行事表現也抵不過這份禮物。
好行為是重要的,我們行事為人也應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4:1)。
不反對要有好行為,只是要告訴你的【信】,才是對神最好的表示感謝。
接下來經文說 :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9)
《半港渔村 》 霹雳 余沐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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