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曾聽過一些傳道人把這經文解成在教會服事,不要埋怨,要做事做得比人多,就多走兩里嘛!
其實這經文沒這意思。
原來在耶穌時代的羅馬帝國軍人,可以命令管轄區的居民背行囊或出公差,但行程不得超過一里路。譬如說,耶穌受難,在往各各他山上時,羅馬士兵曾命令一個古利奈人幫祂背十字架。但是萬一超過一里路,那個羅馬士兵會受到處罰。所以,照耶穌的方法,若有人被強逼走一里路,而那個人卻宣稱要幫他走兩里路,恐怕那個羅馬士兵要倒過來說:「不要走過了頭,拜託!拜託!」
在不訴求暴力下,你那「同他走兩里。」就反客為主了。這下是他要拜託你了,因為那多走的一里路,是你主動的幫忙,變成是對方欠你了。
今天教會講台充斥著甘心樂意,任勞任怨,順服克己,服事要多走兩里路等,那些帶著濃濃“行為稱義”內容的教導,不再有人談“因信稱義”是隱憂。
要知道我們是因蒙福而服事,不是因服事才蒙福。
畫名: 盼
作者: 谢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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